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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前,裘第.理查斯買了一個吉士漢堡送給一名在美國華盛頓地區的一間麥當勞門外行乞的乞丐。這並非什麼了不起的事,只不過理查斯本身也是個無家可歸的乞丐;一塊美金對他而言理應十分珍貴,然而送給乞丐的漢堡正是理查斯用他當天行乞得到的9.5美金花了近1美金買的。

 

大眾雖然對窮人樂於助人的舉止甚少注意,但願意奉獻一己綿薄之力的窮人絕對不在少數。事實上,慈善募款中的調查顯示窮人捐款的比例往往要比收入高的族群多更多;再者,窮人慷慨解囊的行為不隨著經濟蕭條而減少,反觀富人在景氣差時卻是吝於幫助他人。

美國華盛頓地區最主要的公益組織-Independent Sector之研究部前副主席,維吉妮亞.霍吉金森指出,「相較於高收入族群,低收入人口中有1/5的捐款人願意捐出多於他們能力範圍的金額,2/5的人則在能力所及內適當地捐款,其餘的人的捐款金額則比前者多二或三倍」。美國勞工統計處最新一份針對美國低收入戶的支出情況所作的問卷調查方可印證霍吉金森的論述。

該調查顯示在2007年時有1/5的低收入戶平均提撥43%的收入用在捐款方面,高收入戶的平均捐款金額則只佔收入的21%,而1/5的中產階級人士的平均捐款不到其收入的30%。 四十歲的堂雅.戴維斯是位被資遣的前保全人員也是名單親媽媽,對此她感觸極深的說:「長久以來因為有錢人總是欠缺同理心的緣故而使他們無法體會窮人的困境。」

在戴維斯還有工作的其間,即使本身手頭不寬裕但每次生活貧苦的親戚跟她借錢時她總是二話不說便把錢借給他們,也因此在親友間贏得良好的聲譽。失去工作的戴維斯雖然仰賴每星期110美元失業保險金及每個月314美元的社會救助金過日子,樂善好施的她每星期仍舊捐贈五到十美元給需要幫助的人。

被問及為何這樣做時,戴維斯說:「我相信施比受更有福,而上天也會眷顧我們這群樂施之人;更何況我自己也曾身歷其境所以能了解他們的感受,說不定將來我又會是那個藉助他人捐款金度日的人。」戴維斯的一番話也是本文作者在連續三天訪談低收入捐款人時常常聽到的回答。根據美國勞工統計處的問卷調查,若以收入作為比較的話,1/5的低收入捐款人在2007年的平均稅前年收入大約是1萬531美元,而1/5的高收入捐款人的年收入則有15萬8,388美元,這其中的收入差別更叫人不敢相信窮人比富人的捐款意願更高。

此外,本文作者從著有《Who Really Cares》一書的作者,亞瑟.布魯克斯針對美國人的慷慨程度之調查中發現低收入捐款人分別來自佔了1/5美國總人口數的低教育人群,或是年長、有深刻宗教信仰的人,以及因為無能力購買自宅而一輩子生活在租屋裡的人。這群人本身或是靠著社會救助金生活,開的是二手車或是出門只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人,另外更多是學生、少數族群、女性、或新移民人口。種種調查顯示他們其實是最能體會窮人的處境並願意幫助他們的人;例如有許多研究指出女性的捐款比男性更多、而即使收入相當時年長的捐款人要比年輕的人捐更多錢;總和而言勞工階級和新移民是美國人口中捐款時最慷慨的族群。最後,身兼一家位於華盛頓地區的公益利策略研究組織-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主席的布魯克斯在與本文作者面談時表示,窮人上教堂的比例來的比其他人高,而且有上教堂的人比不上教堂的人願意捐助更多錢給宗教或非宗教公益團體;他認為信仰大概是支持這群人行善的動力。

翻譯:許詩婷

原文:Frank Greve,“Those with the least are the best givers.”Mar. 27, 2009, McClatchy Newspap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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